本報9月13日訊(記者 戴勤 蔣劍平 通訊員 向雲峰 劉長妹)“‘陽光低保’就是好,誰吃低保,大家說了算,非常公正。”9月10日,提起“陽光低保”,綏寧縣關峽苗族鄉芷田村村民蘇吉元贊不絕口。蘇吉元患腰椎突出10多年,喪失了勞動能力,其母親患肺結核、冠心病,女兒患哮喘病,全家僅靠其妻子在外打工維持生活。前不久,通過民主評議和公開投票,蘇吉元被定為低保初審對象,已上報縣民政部門審核。
  今年來,綏寧縣深入開展“人情保、關係保、錯保”專項治理工作,從完善各種機制入手,加快建設社會救助“一門受理、協同辦理”體系,打造“陽光低保”,確保低保工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進行,使貧困群眾生活得到有效保障。
  為打造“陽光低保”,綏寧縣出台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責任追究辦法,對違規違紀問題實行倒追責任制,嚴明工作紀律,發現問題及時整改。對不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戶,發現一起清理一起。對違規的各級幹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,分級進行責任追究,一查到底,決不手軟,以切實解決惠民政策落實“最後一公里”和“最後一步路”問題。
  同時,綏寧縣在各鄉鎮民情服務中心加掛“社會救助服務窗口”牌,做到“一明顯三上牆”,即窗口標識明顯,救助政策、工作職責、監督投訴電話上牆,讓困難群眾“求助有門、受助及時”。縣民政局還會同衛生、人社、住建、教育等職能部門,完善社會救助政策,分析、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,及時辦理群眾申請事項。
  “剛開始推行‘陽光低保’時,村裡好多人認為是做樣子、走過場。通過召開幾次民主評議會,大家都很服氣,從心底認可了這種方式。”綏寧縣白玉鄉石坪村低保對象陶興旺感慨地說。據瞭解,自開展低保專項治理以來,全縣在動態管理中已取消農村低保對象1803名、新增2114人。  (原標題:“陽光低保”惠民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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